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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医院重点专科创建工作方案(修订)

发布时间:2018-08-09浏览次数:

  为加快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步伐,做好新一轮重点专科评审工作。根据《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及《2017年宜昌市临床重点专科(乙类)评分标准》,对《夷陵医院重点专科创建工作方案》(夷医发〔2012〕49号)作了修订。修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基于现状,着眼发展,依靠人才,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口,以重点专科创建带动医院业务建设全面发展,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逐步把我院建设成为院有优势、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现代化综合医院。

  二、申报与确认

  (一)按照“确保质量、技术提档、兼顾效益”的原则,分期、分批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含宜昌市临床重点专科(乙类)和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以下即同)创建工作。根据《夷陵医院2016~2020年重点专科创建规划》,医院对创建科室在人才培养、技术引进、科研教学、设备购置方面予以重点投入和支持。同时医院也鼓励其他临床科室通过自身努力,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创建市级(乙类)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二)申报创建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或市级(乙类)临床重点专科科室的基本条件。

  临床专业

  1.申报科室应具有独立病房单元,实际开放病床数≥30张(重症医学科≥10张);每床净使用面积≥6㎡。

  2.申报科室有评审3年内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总结。科室建有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有相关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岗位职责,并有检查记录。

  3.申报临床科室有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并有相关资料及工作记录,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4.申报科室应技术力量较雄厚、人才梯队基本合理,学科带头人副高以上职称,至少担任市级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主持科内查房每年不少于30次,发表论文2篇(统计源以上),有3个以上明确的学科骨干,主治以上职称,年主持科内查房平均每周1次以上,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医师人数不低于0.2人/床。

  5.申报科室建立专科护理质量管理组织,有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计划和管理目标,定期开展护理专科业务培训,每年开展培训≥12次,积极选送科室人员到外院进修学习,每年不少于2人次,进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人次。

  6.能独立开展本专业技术项目指南中规定的诊疗技术项目≥90%,具有较强的医疗辐射能力。

  7.申报科室开设专家、专科门诊,申报前三年科室无违法执业行为发生,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无违纪、违规、违法事件发生,充分利用对口支援的三级医院专家及相关技术力量发展本专业,发挥专科区域辐射能力,带动区域内下级医疗机构专科发展。

  8.申报科室评审周期内每月对科室医、护进行“三基”知识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临床护理

  必须符合《宜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宜卫〔2010〕45号)中的《宜昌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基本条件,同时要到达到如下要求:

  1.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并达到工作标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数量达到医院病房总数的80%以上。

  2.近三年来,医院护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护理工作各项要求,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士权益,改善护士待遇,加强护士培训,提高临床护理质量,患者和社会对护理服务满意程度较高。

  3.在近几年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组织的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在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荆楚行等活动中,经检查评估,护理成绩突出。

  4.能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县域内医院护理专业发展,提高护理整体水平。

  检验专业

  1.科室发展环境良好,有建设发展规划;科室布局合理,工作流程清晰,标识、标牌清楚,有保证实验室开展工作的空间,实验室总面积≥1200㎡。

  2.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遵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按照IS015189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运行,实行实验室信息化管理,设有自动报告和历史结果回顾功能。

  3.学科带头人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分析疑难报告,并能接受临床的咨询解释,积极主持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有4个以上明确的学科骨干,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位,承担市级以上课题,发表论文4篇(统计源以上)。

  4.检测项目数≥300项,年总检测项次数≥400万项次,积极开展对口支援,有选派人员前往下级单位任职至少连续1年,积极开展技术推广,每年举办技术推广班,每年接受进修人员不少于2名。

  5.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有质量评价和分析记录(至少没6个月1次),建立程序及措施管理相关试剂及消耗品,建立设备仪器相管理相关制度。

  6.流程优化、布局合理,检验窗口前患者排队不超过20分钟,开设照顾窗口、落实便民措施。

  7.申报科室评审周期内每月进行“三基”知识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放射影像专业

  1.科室布局合理,大放射影像科设置完备,能够开展介入治疗,具有配套的抢救设施和辅助用房,符合院感规定的流程,设有CT增强观察床和观察室,有抢救设备和药品,并有不良反应抢救记录。

  2.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技术项目需要,具有适宜性,科室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有质量管理方案和风险预案,有健全的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准守诊疗技术规范。

  3.学科带头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发表专业论文2篇,学术骨干数量合理,专科医师队伍结构合理,层次分明。

  4.建立放射影像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有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计划和管理目标,定期开展护理专科业务培训,积极选送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3年内不少于3人次,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人次

  5.年检查患者中县外患者比例≥10%,下级医院转入急危重症和疑难病患者≥20%,接受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进修,每年≥3名,承担有医学生临床教学任务。

  6.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建立并实施技师质控标准和为重症患者的抢救流程,病人满意度大于95%。

  超声影像专业

  1.科室设置完备,布局合理,工作流程清晰,标识、标牌清楚;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技术项目需要,具有适宜性;能够开展超声介入诊疗,具有配套的抢救设施和辅助用房,符合院感规定的流程,有抢救设备和药品,并有不良反应抢救记录。

  2.科室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有质量评价和分析记录;有健全的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准守诊疗技术规范。

  3.学科带头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发表专业论文2篇,学术骨干数量合理,专科医师队伍结构合理,层次分明。

  4.建立超声影像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有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计划和管理目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积极选送人员到外院进修学习,3年内不少于3人次,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人次。

  5.年检查患者中,县外患者比例≥10%,下级医院转入急危重症和疑难病患者≥20%,接受本科医学生临床实习工作和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的进修培训,每年≥3名,承担有医学生临床教学任务。创建周期内有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并举办技术推广培训班。

  6.科室流程优化、布局优化,开设照顾窗口、落实便民措施,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

  病理科

  1.科室发展环境好,布局合理,工作流程清晰,标识、标牌清楚,有保证实验室开展工作的空间,实验室总面积≥150㎡,能够开展常规病理、细胞学检查、冰冻切片、常规免疫组化。

  2.医疗设备能满足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适宜性,科室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专科经费投入每年不少于10万元。有质量管理方案和风险预案,有健全的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医疗核心制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3.学科带头人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发表本科专业论文2篇,主持疑难病例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专科医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本科学历人员比例≥60%,引进高层次人才1-2名。

  4.建立病理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有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计划和管理目标。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积极选送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人。

  5.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建立并实施病理质控标准,病理报告5日内发出≥90%,病理诊断符合率≥95%,临床医生及病人满意度大于90%。

  6.全科人员继续教育达标率100%,至少每月一次科内业务学习并记录,承办或主办本专科的学术会议一次。

  (三)申报科室按要求填写《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表》或《创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表》,由医务科对照基本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科室起草可行性报告和创建方案,医院再组织专家召开专题评审会,根据申报科室人才结构、管理能力、科研-6-能力、技术攻关能力及创建计划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交医院“创建重点专科领导小组”研究确认。

  三、创建与管理

  (一)保障经费投入,确保重点专科建设顺利开展。重点专科建设经费为该科室业务收入的5%,并积极争取区级财政、区卫计局下拨重点专科建设经费,用于优先安排和添置专科必需的仪器设备。重点专科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帐目清楚。

  (二)适当增加创建科室的科主任及学科带头人参加学术活动的指标。

  (三)在被确认为创建湖北省县级医院重点专科或宜昌市重点专科(乙类)科室后,科室应根据《湖北省县级医院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和《宜昌市临床重点专科(乙类)评分标准》,结合医院及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报医务科备案。

  (四)加强科研教学,发表专业论文。创建科室优先进行科研立项,在科研鉴定、科研获奖及在新业务和新技术的立项和评审上给予重点支持。创建科室要有一定科研基础,在创建期内至少完成一项科研课题,并获得科研成果。确保创建周期内在统计源以上期刊杂志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2篇,举办市级继续教育项目≥2次。力争学科带头人是省级学术刊物编委成员。每年接受本科医学生临床实习工作和在职人员的进修培训。创建周期内有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并举办技术推广培训班。

  (五)独立开展必备技术项目,提升专科医疗技术水平。创建周期内力争达到每个必备技术项目开展20例,新业务、新技术≥1项,病床使用率≤93%,科室平均住院日≤15天,住院床位周转次数≥19次/年,外埠住院病人≥25%,甲级病案率>90%,诊断符合率>95%,出院患者随访率>50%,病人满意度>95%,无丙级病历,无重大医疗事故。

  (六)实施创建科室动态管理,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按照《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和《宜昌市临床重点专科(乙类)评分标准(试行)》对该科室创建计划对创建科室进行阶段督查,对不能按创建计划实施,创建工作进展缓慢或停滞不前者,取消创建资格。

  (七)未被确认为创建临床重点专科科室经过努力能达到申报条件者,可在医院组织的阶段督查时重新申报。符合条件者,可纳入优先创建重点专科科室。

  (八)实行创建目标责任制管理。医院与创建科室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对按期完成创建目标,达到市级重点专科标准并通过评审的科主任及科室集体予以一定奖励。

  四、原《夷陵医院重点专科创建工作方案》(夷医发〔2012〕4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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