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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人民医院小型设备(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浏览次数: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宜昌市夷陵人民医院就小型设备项目(第二次)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YLYY-BJ-2023007(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人民医院小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26万元

   四、采购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采购一批小型设备。

    详细内容见比价文件。

   五、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宜昌市夷陵人民医院。

   六、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方面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技术要求

   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需要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应支持材料。

           七、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

   1.发放时间:2023年6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19日止;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工作,节假日除外)。

   2.发放方式:将符合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6104204@qq.com),经确认后报名成功,回发招标文件。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身份证明书。若递交人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若递交人为法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密封递交至宜昌市夷陵人民医院综合院区门诊9楼小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资格审查文件。

   4.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明标编制。响应文件应连续编页(目录和封底除外)。

   (2)纸质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

   1.评审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

   2.评审地点:宜昌市夷陵人民医院综合院区门诊9楼小会议室

   3.评审方法:采购人确定3人以上单数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方案(如有)审查;比价小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夷陵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17-7827901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湖大道32 号

 

宜昌市夷陵人民医院

2023年6月14日

主办单位:宜昌市夷陵医院│三峡大学附属夷陵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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