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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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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医院局管拔尖人才和技术骨干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11-09-05浏览次数:

 

  

  一、为促进人才工作计划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人才考核评价机制,规范人才管理,依据区卫生局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局管拔尖人才和技术骨干的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评价法,考核标准在区卫生局考核细则基础上,结合我院具体岗位实际进一步细化,考核工作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三、局管拔尖人才考核细则

  (一)制定三年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措施。(15分)

  考核方法:查资料,未制定不得分。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措施缺一项扣5分,不具体扣2分,未上报扣1分。

  (二)签定双向目标责任书。(10分)

  考核方法:查资料,未签定不得分,目标责任不明确扣2分,未上报扣1分。

  (三)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高。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学术活动。(10分)

  考核方法:查继教学习专用记录,政治学习和学术活动各5分。指令性学习一次不参加扣2分,两次不参加扣5分;学术活动不参加不得分。学习无记录扣2分。

  (四)每年至少要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上交流论文1-2篇,或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2篇。(10分)

  考核方法:查资料,论文发表:核心期刊10分,省级以上其它刊物7分,论文交流5分。无论文不得分,满分不超过10分。

  (五)每年要参与相关课题研究,积极开展本专业的新业务、新技术,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有一定成效。(10分)

  考核方法:查资料,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加科研,工作有实质性进展计5分;新业务、新技术5分,未开展不得分,成效不明显扣2分。满分不超过10分。

  (六)每年在全区卫生系统至少要完成1次卫生专业技术培训或授课任务。(10分)

  考核方法:查培训记录,未开展不得分。

  (七)带教1-2名技术骨干。(10分)

  考核方法:查手册,未明确带教人员不得分,带教不规范扣3分,无带教内容扣5分。

  (八)专业技术能力在全区专业领域要保持领先水平或有一定声誉。(15分)

  考核方法:座谈询问班子和部分职工,视满意度情况,评价好记15分,评价一般记10分,评价差记5分。

  (九)总结担任局管卫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来的工作业绩和目标计划落实等情况。(10分)

  考核方法:查资料,未总结不得分,总结不具体的扣5分,未上报扣2分。

  四、局管技术骨干考核细则

  (一)制定三年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措施。(15分)

  考核方法:查资料,未制定不得分。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措施缺一项扣5分,不具体扣2分,未上报扣1分

  (二)签定双向目标责任书。(10分)

  考核方法:查资料,未签定不得分,目标责任不明确扣2分,未上报扣1分。

  (三)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高。积极参加省、市、区学术活动。(10分)

  考核方法:查继教专用学习记录,无故不参加不得分,无记录扣2分。

  (四)每年至少要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会上交流论文1-2篇,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2篇。(10分)

  考核方法:查资料,论文发表:核心期刊10分,省级以上其它刊物8分;论文交流5分。无论文不得分,满分不超过10分。

  (五)积极开展本专业的新业务、新技术,参与科研成果转化,业务水平明显提高。(10分)

  考核方法:查资料,参加科研并有实质性的工作业绩记4分,新业务、新技术6分,未开展不得分,成效不明显扣2分。

  (六)每年在单位至少要完成1次卫生专业技术培训或授课任务。(10分)

  考核方法:查培训记录,未开展不得分。

  (七)带教1-2名专业技术人员。(10分)

  考核方法:查手册,未明确带教人员不得分,带教不规范扣3分,无带教内容扣5分。

  (八)专业技术能力在本单位专业领域要保持领先水平。(15分)

  考核方法:座谈询问班子和部分职工,视满意度情况,评价好的记15分,评价一般的记10分,评价差的记5分。

  (九)总结担任局管卫生专业技术骨干来的工作业绩和目标计划落实等情况。(10分)

  考核方法:查资料,未总结不得分,总结不具体的扣5分,未上报扣2分。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局管卫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技术骨干资格:

  (一)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发生重大医疗事故且为主要责任人;

  (三)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

  (四)违反医德规范,医德医风存在突出问题;

  (五)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六)不注重学习,在本专业领域不能起到指导和带动作用的;

  (七)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八)因其它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局管卫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技术骨干培养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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